本招標項目醴陵市淥江書院改擴建項目提質工程已由醴陵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醴發改[2017]74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招標人(項目業主)為醴陵市淥江文化旅游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名稱:醴陵市淥江書院改擴建項目提質工程
2.2 建設地點:醴陵市淥江書院內
2.3 規模:項目規劃用地面積57850.79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淥江書院內游廊和公交站雨棚工程、泛光照明亮化工程,建安費約為330萬元 。
2.4 工期要求:60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嚴格按國家《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及文物保護工程相關規范、標準組織施工,工程質量確保達到合格等級。
2.6 保修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26號《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執行
2.7 招標范圍:對醴陵市淥江書院內游廊和公交站雨棚工程、泛光照明亮化工程進行提質改造,具體施工內容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8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具備省級以上文物主管部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號文規定的配備標準,即至少項目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且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二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施工員必須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員崗位資格證書;安全員具有省級及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C證。
3.4為保證本項目招投標活動順利開展,投標單位在辦理購買招標文件的相關備案事宜前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到業主單位簽訂誠信履約承諾書。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其投標無效。
3.7投標人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投標前三年內無商業賄賂記錄。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Ⅱ;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元)
5.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銀行轉賬。
5.3投標保證金遞交方式: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從投標人單位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以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工作人員查詢到賬時間為準,超時無效)。招標人不接受以現金方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以現金方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戶 名:醴陵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 開戶行: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 帳 號:8001 4425 1902 019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將被視為不合格,將被確定為不合格投標人。
5.5投標人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在轉賬票據的用途欄或備注欄中注明“XX項目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須認真填寫本單位及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的帳號、戶名、金額以及所投項目名稱等信息,并告知銀行應錄入項目名稱(“XX項目投標保證金”),因填寫錯誤或未填寫或銀行錄入信息錯誤或銀行未錄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1 各投標人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攜帶單位公章并持以下資料于2017年7月6 日至2017年7月12日17:00時截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時間,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醴陵分中心大廳服務臺(醴陵市左權路中國銀行三樓)辦理購買招標文件的相關備案事宜,逾期將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資料如下:1)單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授權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的擬任項目負責人);2)營業執照副本;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5)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和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6)施工員崗位證書;7)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8)相關入湘登記證明(僅省外企業提供);9)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至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連續3個月社保的證明材料;10)提交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由本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三年內無商業賄賂的記錄證明(開具日期必須是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下載打印件及掃描件無效);11)企業基本開戶許可證;12)誠信履約承諾書回執單。
說明:1.以上1—12項原件(根據建辦市函〔2016〕462號文件相關規定,已更換為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施工單位可不提供資質證書原件)必須提供。2. 以上資料除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蓋投標單位紅色原始公章的復印件兩套,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的開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發布日期。3. 投標人在按照招標公告的相關要求提供了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的資料后,不得隨意變更人員,若確需變更人員時,必須在投標時間截止前一個工作日向招標人及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在取得招標人及監管部門的同意并履行相關備案手續后方才生效。
6.2 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費每套售價400元,購買招標文件時繳納,售后不退;
6.3 如有澄清答疑事項,澄清答疑將采用網上發布方式,發布時間見招標文件。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7年7月27日09時30分,地點為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醴陵分中心(醴陵市左權路148號中國銀行3樓)。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投標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醴陵市文物局。電話:0731-23232548。
招 標 人:醴陵市淥江文化旅游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醴陵大道與G106交口處
聯 系 人:陳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左權路148號
聯 系 人:黃女士
電 話:0731-23658980